健全公务员平常考核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进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已显得非常迫切,这是对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整体素养和综合能力的严峻考验,对公务员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在公务员管理中处于基础性地位的考核制度,如何顺应新进展,紧跟新形势,笔者在实践中体会到,只有建立健全公务员平常考核制度,加大平常考核工作力度,将平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发挥合力效应,考核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一、对公务员平常考核工作的再思考 平常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由于年度考核是公务员法定考核,具有严格的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使用规定,因而上级重视、部门重视、公务员本人也同样重视。相反,平常考核由于在上级规定中仅仅是要求,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于是有些人便习惯性地认为公务员考核制度不是年度考核,平常考核可有可无,即便知道平常考核的重要性,由于至今尚无现存的考核模式,又未尝到平常考核带来的甜头,甚至认为平常考核麻烦,能省便省了.然而,平常考核由于其特有的及时鞭策、激励、监督功能优势,而已成为部门加强管理、政府提升形象的自身需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1、建立健全平常考核制度,是对公务员考核功能定位的延伸和完善。1993 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明确了制度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紧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分为平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常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显然,由于这个功能定位主要侧重在评价及结果使用上,因而其发挥的效应也只能凸现在事后的监督以及对结果的监控上面,而对实施工作目标任务的过程是否存有偏差,效能是否低下没有引起重视,成为考核中的“盲点”。由于考核重“结果”轻“过程",侧重于“干好与干坏”的结果,因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心理在为数较多的公务员中便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影响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与潜能的有效发挥。同样,由于对工作行为过程不能实施有效的考核,无法及时警示、提醒、监督,势必导致“结果性”错误的增多,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