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同意签订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的定义及解释如下:1
1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的节能服务机制
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用能单位以节能收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合理利润
2节能效益分享型指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投资,用能单位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在约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收益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4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5节能量审核机构提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节能诊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6能源消费账单用能单位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
7节能诊断通过现场调查、检测以及对能源消费账单和设备历史运行记录的统计分析等,找到建筑物能源浪费的环节,为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提供依据的过程
8能耗基准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以比较和确定节能量的依据
能耗基准应能代表能耗设施或系统运行规律时间段内的数据,数据采集可采用统计、测试或模拟的方法
9测量与验证指经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认可的方法,用以确定由节能改造项目产生的节能量
具体方法详见福建省有关节能量核定办法
10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