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为发扬我区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巩固省 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成果,引导、保护和发挥转业复员和退伍军人的工作积极性,密切党政军关系,维护我区改革进展稳定大局,现结合我区实际,拟将慰问活动安排如下:一、慰问对象1、辖区内 16 个驻军单位;2、辖区内 4 个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3、区内 6 名三、四级残疾军人(原一等伤残军人);4、街道、乡、**管理局 110 名困难优抚对象;5“”、区直机关单位 爱心献功臣 结对帮扶的 26 名老复员军人;6、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
二、慰问方式和慰问对象安排1、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军单位(16 个);三、四级伤残军人(6 名);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4 个)(附件一)
2“”、区直部门走访慰问 爱心献功臣 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26 名)(附件二)
3、各街道、乡、**管理局要在 8 月 1 日前召开座谈会,座谈对象为:现役军人家属代表,转业退伍复员军人代表,驻街、乡、**管理局部队现役军人代表
4、各街道、乡、**管理局要在 8 月 1 日前做好区里安排的 110 名困难优抚对象的上门走访慰问,同时每个单位自己安排好各类重点困难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建议慰问经费不少于 200 元/人
5、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进行慰问
三、经费安排1、辖区内 16 个驻军单位、4 家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6 名三、四级伤残军人、13 个街道(乡)110 名困难优抚对象慰问费用由区政府民政专项资金统一安排
2“”、区直部门 爱心献功臣 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不低于 200 元,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在8 月 1 日前走访到位,并将情况反馈表交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