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目 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岗位操作行为,确保公交车驾驶员为乘客提供安全法律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曲靖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所有公交车驾驶员当班工作行为
三、驾驶员工作状态要求1
认同公司管理文化,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业管理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全指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树立“以客为尊”品牌服务理念,精心操作,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法律规范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谨慎法律规范操作习惯,致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环保、舒适”的公交服务
上岗驾驶员必须能熟练操作所驾驶车辆和各种车载服务设备,熟悉线路途经路段站点、站名,熟悉线路沿途危险路段操作要求和各路段准点时间,熟悉线路运调作业、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和本操作规程
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睡眠质量,上班时要放下一切思想包袱,保持“平常心态”,保持良好的体力、集中精力驾驶车辆
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牵强开车、疲劳开车,不得在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
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与他人闲谈、打手机、吸烟、饮食、看资料或戴耳机耳塞
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公交员工形象的行为
当班驾驶员必须穿着洁净整齐工作服、带齐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上班,严禁赤膊上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开车
任何人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驾驶
四、发车前工作要求1
驾驶员须提前在发车之前 10 分钟报到,做好行车准备工作
2、出车前检查内容包括:(1)、发动机:燃油、机油、冷却液、皮带;(2)、电器电路:电池、灯光、仪表、电器、音响系统;(3)、行驶系:刹车油、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