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安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山西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蓝焰煤层气公司要求,根据《晋煤集团业务活动接待从简的规定》,进一步法律规范诚安公司业务招待待工作,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诚安公司的业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 业务接待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勤俭节约、务实周到,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二)坚持严格审批,法律规范程序,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的原则;(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安排业务活动,为企业争取最大利益,营造和谐进展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 业务接待集中管理和经费管理第四条 综合办公室是公司业务接待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机关业务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基层单位业务接待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业务接待费用要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公司各单位要编制预算方案
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部门)应当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范围,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安排业务接待
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严禁转嫁、摊派、隐匿、违规报销接待费用
第七条 业务接待范围(一)各级党和政府及管理部门,市场客户及潜在用户,行业内兄弟单位及业务协作单位,因业务需要接待的专访、检查、讲学及特邀人员,其他有利于提升企业知名度的社会接待活动
(二)商务沟通、项目合作的接待活动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业务接待活动一般安排在公司内部接待场所,重要业务活动或由公司承办的外部会议,在内部接待场所不能满足活动或会议要求的情况下,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在与公司签订协议的市政府定点接待酒店
第三章 业务接待审批第九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审批控制
凡属接待范围的来宾,由接待部门拟定相应接待方案并报有关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