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及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用人程序,使人员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及离职管理工作 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签订原则第二条 招聘、录用原则:公开招聘,科学考评,择优录用
第三条 选才立足点:诚信、务实、具有高度责任心
第四条 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合同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 招聘管理第五条 各部门、各公司根据进展需要,客观分析人员现况及需求预测,提出员工增补申请,填写《人员需求表》,按人事行政权限表经批准后,交综合部承办
第六条 公司主要招聘渠道有:专业报刊、杂志发布;人才沟通大会上设摊;人才库、人才沟通中心检索;公司员工介绍;网络招聘等形式
第七条 甄选过程:(一)初审:综合部根据用人要求有针对性地收集应聘者材料并进行初审工作
(二)初试:综合部通知候选人参加初试,并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从人员基本素养、心理特点、工作经验、能力特长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解,筛选出优秀人员进行复试
(三)复试:对于初试合格之人选,由综合部根据权限表,安排相关人员当面或电话复试,并最后决定复试合格人选
(四)对于复试合格人选应提供近二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公司最后根据复试合格候选人综合情况,最终决定录用名单,电告当事人办理报到手续;原则上,对以下人员不予录用:1、患有传染病的人员;2、无法提供上一单位离职证明者
(五)人员的初试、复试及录用按相关权限表之规定执行,填写《面试评估表》
(六)对于面试不合格者,将由综合部电告当事人加以谢绝
第四章 录用管理第八条 确定录用的人员,由综合部负责通知报到时间及须提交的资料清单(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会保险手册;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同时,填写《新员工工资定级及劳动合同签订审批表》,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录用员工于指定时间至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