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奖惩机制,完善和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核建发〔2025〕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奖惩是为了鼓舞员工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构建诚实互信、团结协作的员工关系
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法律规范,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
第四条 员工奖惩遵循的原则
(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三)实事求是,奖惩有据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五)以人为本、和谐进展原则
第五条 公司成立员工奖惩评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为公司服务的所有员工(含劳务派遣、借工)
第二章 奖 励第七条 奖励种类
(一)一般奖励: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专项奖励:科技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奖励、合理化建议奖、质量安全奖、论文及征文评选奖等
第八条 一般奖励标准
(一)予以通报表扬的情况:1
在公司党建、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事迹突出者,奖励 500 元
勤奋好学、技术精湛,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指导他人工作,不断创新,运用小发明、小制造、小革新等为生产经营服务,取得良好成效者,奖励 1000 元
在突发事件中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使公司减少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