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一)使公司的招聘工作按法律规范的标准和流程进行
(二)法律规范公司内部的人员招聘程序和职责分工,保证高效配置人力资源,及时满足公司的用人需求
(三)明确公司招聘人员的原则和标准,使公司的人员录用具有明确而统一的理念和推断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内、外部招聘工作
第三条 管理职责与分工(一)总经理总经理为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的最高决策人,决定公司的招聘政策和人员的最终录用,非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批准,任何人无权决定录用公司的员工
(二)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明确公司招聘需求,制订招聘计划,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2、明确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
3、确定招聘渠道和方式,收集应聘材料,并进行初步筛选
4、组织各部门参加面试工作,为用人部门的录用提供建议
5、为确定录用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进行入职引导、入职培训,督促用人部门进行新聘人员的培育
(三)用人部门职责1、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需求并明确招聘的条件
2、编写部门岗位专业测试题,对候选人进行测评,参加招聘
3、根据面试情况,按一定比例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录用人选建议
第四条 招聘原则(一)内部优先原则
对公司内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及表现优秀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
内部招聘主要指在现有公司员工中选拔管理人员、技术骨干
(二)公正与公开原则
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坚持考核标准与考核程序公开与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招聘需求第五条 招聘需求来源业务进展需要扩充岗位或人员、补充公司员工离职造成的空缺
招聘要求还应考虑公司管理和技术人才的一定储备
第六条 人员规划需求(一)每年年底(12 月 15 日至 12 月 31 日),各用人部门将本部门的计划补充人员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如性别、年龄、教育程度、专业要求、工作经验等)书面上报人力资源部同时将拟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