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安 全 培 训 讲 义 安 环 部 2025 年 8 月 1 日一、安全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避开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 入职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教育,严把新员工安全生产素养关,入职的新员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员工入职前三级教育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部门,再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只有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公司级教育:由安环部门组织,安全人员配合实施
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部门级: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纪律讲解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
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六条 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