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广东佛电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法律规范,结合广东佛电电器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 2 天。 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损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 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 特别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常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实行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