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施工场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
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申报程序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施工场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
三、检查考核1、依据建设部JGJ59—20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90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场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
获全国级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
0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
5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
3元奖励;获安全文明样板施工场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