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蔡梦辉,身份证号码:22077身份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蔡家村现住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蔡家村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买方:车宇宽,身份证号码:27814身份证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北关街道现住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三道街交汇二三小区4栋5门409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长春市汽车厂_【区(县)】锦程大街2319【小区(街道)】3【幢】【座】【号(楼)】2单元1603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16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101679(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108999,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08年06月14日至2078年(06月13日止
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第三条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分两期付清房款
第一期:在房管所完成房产合同变更当日,买方首付元(含定金)大写壹拾肆万叁仟捌佰叁拾捌元整交给卖方第二期: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3日内交付卖方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第四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