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个人进展和实现企业的目标;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
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养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养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2、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
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
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组织:1、综合部:负责构建绩效管理体系,协同部门经理进行考评,提供指导和解释
2、部门经理: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操作,确认下达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并反馈绩效管理的实施情况
三、执行:1、部门经理的考核由总经办和综合部执行;3、员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和综合部执行
四、 考核范围:全体员工(进入公司不满 3 个月者或者未转正者不参加月度、年终考核,在转正时进行试用期考核)
五、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2、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六、绩效考核周期:部门经理和员工目前均采纳季度考核1、月度考核:次月的第 1 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 个工作日内结束
2、季度考核:3、6、9、12 月的每月 25 日开始,至下月 5 日上报考核情况;3、半年考核:6 月 25 日开始,7 月 5 日前上报考核情况;4、年度考核:在次年 1 月的第 2 个星期考核,14 个工作日内结束
七、考核内容:1、月工资部分:绩效基本津贴:普通员工 100 元,经理:300 元;2、年终奖部分:均参加考核
3、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特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50﹪;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