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法律规范营销人员的市场行为,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进展潜力,提高营销工作效率,制造良好的业绩,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 围 本办法中的营销人员包括营销代表、销售部长
第三条 原则坚持营销队伍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 则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四条 招聘管理应当保证公司营销岗位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所需的优秀人才,通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不断进展的需要
第五条 招聘员工坚持公开、 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 营销人员人力资源规划的确 定 (一)营销人员需求预测要综合考虑营销战略和市场规划、估计营销效率的提高、人力成本承受能力、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员工流动比率等因素造成的人力资源需求的变动,其中对 人员需求最直接相关的是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
(二)营销人员供给预测要综合考虑内部和外部人才供给情况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内部人才库,在内部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外部供给预测,外部供给预测要根据本地经济状况、劳动力市场状况和准备招聘岗位的市场状况进行推断
(三)在人力资源需求和供给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 公司录用营销人员应当根据以下人员需求: (一)缺员的补充; (二)为确保公司业务进展所需的人才储备; (三)公司调整营销战略和组织结构的需要; (四)其他原因需要招聘营销人才
第八条 招聘的组织管理 营销人员招聘工作应根据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由分公司提出需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和组织实施
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以外的招聘需求, 应报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分公司填写《招聘申请表》(《人员需求申请表》),详细描述人员需求情况,包括计划安排的岗位、职责描述和能力要求等等,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