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为加强和法律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经营ۇۋۇا 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驾驶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抓、办公室协助
2、驾驶员要仔细学习道路交通法规和服务法律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坚持每月最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和运管等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督促出租车驾驶人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仔细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通报各类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仔细吸取他(她)人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5、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
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安全学习到会人员签到制度和安全学习缺席人员补课制度,及时对未参加学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7、出租驾驶员在每一个月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仔细听讲、掌握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能知识并学习合格后及时请主管领导在《出租车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登记本》上签字
一年 12 个月要签到 12 次、这个记录算为年底营运证审验时全到学习的依据
8、为不影响大多数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时间及保证学习的质量,对迟到、早退者给予罚款,并于第二天乌鲁木齐时间上午 9:00 到公司进行补学习
9、如确实有事或生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要在学习前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批准后可于第二天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