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一)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是指将全市市政公用行业系统各类企业及省外入晋企业,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特点与基本原则、标准进行类别划分
分类分级评定实行千分制,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评定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分别表示“好”“一般”“差"“不合格”: A 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确定为 A 类企业
1、三年内未发生一次性重伤 3 人、死亡 1 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五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3、两年内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企业内部管理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齐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分在 800 分及以上
5、通过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 三合一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B 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确定为 B 类企业
1、两年内未发生一次性重伤 3 人、死亡 1 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3、一年内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5、企业内部管理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较齐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分在 700—800 分
C 类: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确定为 C 类企业
1、两年内未发生一次性重伤 3 人、死亡 1 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3、一年内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企业内部管理不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分在 600-700 分
D 类:凡有下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