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陈志勇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什么单位,国企也好,外企也罢,总有着这样那样的制度和规章来法律规范员工们的行为。对于企业而言,规章制度有如国家的法律一样承担着神圣的使命,是法律规范化企业管理的载体,也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管理出效益”人所共知,而管理的重要手段就是规章制度的执行,有人曾把制度喻为降低成本的关键工序、安全生产的保障。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你对现在公司的各项制度满意吗?你最爱的公司制度是什么?最恨的公司制度是什么?最难以理解的公司制度是什么?现实中许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全面,墙上挂的、纸上写的,比比皆是,然而有章不循、半途而废、形同虚设、装潢门面,实际操作起来熟视无睹的,却屡见不鲜。这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制度本身有多么复杂,也不在于建立制度文本化的过程有多么高的技术含量,而是在制度推广以及执行过程中,所遭遇到的事实阻力较大,为什么呢?这就是首先要探讨的问题,究其原因,乃规章制度本身之弊端所致。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弊端1、企业制度的系统性不够规章制度是每个企业实施科学和有效管理的基础.在我国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许多大型企业都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科学、法律规范的内部管理法则.而国有企业,特别是 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很少有一套系统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一些已经形成的制度也缺乏科学总结和动态完善,唯以保证制度的连续性、操作性和科学性.企业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法律规范性不仅可以折射出企业进展的步伐,而且可以让人了解企业的人文、社会等历史面貌。同时,它的生成和进展,必定经历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的过程。白沙集团是我国著名的大型国有企业、湖南省利税首户,其实施“简单管理”就是由繁到简的较高境界而许多国有企业连“繁”的水平还未达到。 2、企业制度的民主性不足其主要表现是国有企业中多数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长官意志起着决定性作用,只要通过几个部门甚至是某个部门的风暴会议形成,经领导象征性会签后即可成文,很少是经过员工或职代会的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的, “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在多数国有企业中流于形式、口号化,没有形成真正重视员工、关怀员工和激励员工的生产工作氛围,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表现为民主性不足,所以国有企业中员工对制度的认同度较差、对执行制度的主观自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