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员工行为管理法律规范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培育员工遵章守纪、自我约束的行为习惯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一)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对全体员工负有监管责任,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员工进行轻微过失处罚
(二)各部门领班及以上人员对其下属负有监管责任,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下属员工进行轻微过失处罚
(三)轻微过失处罚由以上人员开据《轻微过失处罚单》,同一层级不同部门间可交叉开出《轻微过失处罚单》
(四)轻微过失包括本条例但不限于本条例规定的相关条款
如被处罚员工对处罚存在异议,可报各部门负责人,由人事行政部会同公司相关负责人裁定
除轻微过失外的其他违纪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四、定义所谓轻微过失是指员工在工作中犯下的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可纠正的过失
五、程序(一)办公区环境1、保持办公桌桌面干净,与工作无关物品应放入抽屉中或带离办公区域
2、在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办公电脑聊天、打游戏、听音乐、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网页等(因工作需要使用聊天工具除外)
3、严禁在办公区及领导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嚷、骂脏话
4、长时间离开办公桌时(1 小时以上)应将桌面物品理齐后置于桌面一角,或放入抽屉中,并将座椅推入桌下放正
5、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如发现设备故障须及时报维修
6、办公区内不得堆放杂物,工作时间内不得翻阅报纸(工作需要的岗位除外),废纸篓应置于不易看见的地方
7、办公区员工每天下班前 3 至 5 分钟应对其办公区域进行整理,下班时应关闭自己使用的电脑及本人和就近公共区域的用电器
8、员工不得串岗闲聊
(二)精神风貌善于调节、把控情绪,工作时间应处于良好的情绪及精神状态
(三)仪容仪表1、上班前注意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不得在客人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养成在洗手间、休息室整理仪容的习惯
2、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客户面前做剔牙、挖鼻孔、挖耳朵等不雅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