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建设单位施工作业单位项目名称交底地点交底时间进入现场施工作业需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2、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3、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实行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6、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7、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纳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⑵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 0
8 米,高度不得超过 1
对坑、槽、井、沟边坡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实行措施
⑷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
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实行措施后,方可施工
⑸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及通行车辆
如必须时,要实行有效的固壁措施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 2 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