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作框架协议甲方:乙方: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成为劳务协作伙伴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
1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技术合同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相关司法解释、部委规章规定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合作原则(一)平等原则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
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
双方悟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合作内容、方式3
1 在同等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价格和商务等方面的优势不低于其他同类服务商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框架协议范围内的劳务协作服务商
2**公司户表工程、配电网工程及工程结算等项目勘测设计劳务协作认定的内容:根据甲方在属地县设置的设计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提供充足的劳务人员,完成各批次工程项目的相关劳务工作
3 甲方按工作需要,安排劳务协作单位提供服务
第四条劳务费确定4
1 单个项目劳务费以勘测设计费为计算基数,计算基数应为甲方勘测设计费的 45%
2 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劳务工作完成后,依据劳务工作内容认定、签收单和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支付劳务费用
此劳务费用包括乙方完成本项目期间所有的必要支出
3 付款方式及进度实行以下方式:4
1 乙方劳务成果通过审查后,甲方两周内支付乙方相应项目劳务费用的 40%;4
2 乙方劳务成果在项目下达投资计划、工程现场开工建设后,甲方两周内支付乙方相应项目劳务费用的 60%;4
4 乙方需给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根据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