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人考核与激励办法为加强劳务工人管理,提高劳务工人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工绩效考核办法1、考核范围:各项目全体劳务工人
2、按月考核,每月月末项目负责人根据劳务工人平常工作情况对本项目劳务工人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交劳务部经理审核,次月 5 日前将考核结果交于人资部核算工资并存档
3、考核评价细则:根据工作技能(20 分)、工作效率(20 分)、工作纪律(20 分)、工作态度(20 分)、安全意识(10 分)、质量意识(10 分)六个方面进行评分,总分100 分
(1)工作技能考核标准① 能胜任工作岗位,极积、主动、独立、按时、按质、按量、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优秀熟练工,评 15-20 分
② 能胜任工作岗位,熟练掌握工作技能,但不够独立、完成任务不主动、不优秀、不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评 10-15 分
③ 还未熟练掌握工作技能,需要班组领导指导的,评 0—10 分
(2)工作效率考核标准① 能快速完成任务,超出规定任务的,评 15-20 分
② 能达到规定任务要求的,评 10-15 分
③ 达不到要求,工作拖沓的,评 0-10 分
(3)工作纪律考核标准① 任何时候都能严格遵守项目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无迟到、早退,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成为员工的模范,评 15—20 分
② 多数时间都能遵守工作制度、作习时间,能比较严格要求自己,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少数处理私事的,评 10-15 分
③ 不能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作习时间,因迟到或办理私事耽误工作,有脱岗现像或常常请假对工作有影响的,评 0—10 分
(4)工作态度考核标准① 服从管理,工作充满热情,主动改进工作方法,能承担本职外的工作
评15-20 分② 基本服从管理,工作热情一般,按部就班完成工作
评 5—15 分③ 不服从管理,工作缺乏热情,不够主动,对问题熟视无睹,没有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