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法律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仔细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第九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 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酬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 1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七条 公司的员工上岗后 7 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