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执法指导方案为巩固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成果,有效改善市容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XX县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要求,遵循“统一领导、集中指挥、把握全局、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充分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推动我XX县区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管理工作,服务好五象XX县区的建设发展。二、工作目标继续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弃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本着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工负责、联合执法的办法,对我XX县区建筑垃圾运输存在的问题进行大规模的、全面彻底的集中清理,坚决遏制建筑垃圾无证运输和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实现市容市貌较大改观,恢复并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三、专项整治时间20XX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四、组织机构为加强整治领导工作,确保建筑垃圾实施密闭化运输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五、参加联合整治的部门及人员组建联合执法组,具体人员为。监察局1人,城管局(城管大队)20人,公安分局8人,交警六大队2人,五象XX县区建设指挥部2人,住建局2人,环保局2人,交通运输局4人。六、联合执法的主要工作内容第1页共4页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XX〕36号)的要求实行联合执法,认真现场检查辖区范围运输建筑垃圾撒漏和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现象严重的路段、区域和相关施工工地,主要内容如下:(一)对没有取得建筑垃圾排放、消纳及运输等相关核准文件,擅自排放、消纳、运输建筑垃圾的。(二)超出核准文件范围、未办理延期变更手续,或涂改、伪造,以及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件等相关核准文件的。(三)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但未按规定进行运输、未按指定消纳场地消纳,运输垃圾撒漏和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四)建筑工地不设置冲洗平台,未按规定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的。(五)建筑工地未按照标准设置遮档围墙,工地出入口、现场未派专人管理,不符合保洁要求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的。(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或有超载、超高等违章运输行为的。(七)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假证、未经检验合格、套牌和报废车辆进行运输的。(八)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过期未办理年审的。(九)违反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市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及建筑施工噪声整治方案的通知》(南环字〔20XX〕55号)有关规定的行为。(十)违反《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十一)市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并下发的督办问题的。七、各部门工作职责(一)规划分局。负责与市规划局联系,根据XX县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缩短建筑垃圾运输距离,减少道路污染和汽车尾气排放污染。(二)国土分局。负责加强XX县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监第2页共4页测,预防消纳场地过度吸纳建筑垃圾、引发地质灾害。(三)XX县区城管局。负责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手续的查处、对建筑弃土消纳场地合法性认定,以及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撒漏和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行为进行处罚。(四)XX县区住建局。负责加强XX县区施工工地的管理,对工地出入口不规范设置冲洗装置、不硬化路面的,给予停工整顿;对不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手续的工地不准许开工建设。(五)XX县区交通局。负责审核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营运证,按规定对无证上路营运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处罚。(六)XX县区环保局。加强对XX县区各施工工地及其出入口路段的环保监测,对造成扬尘、噪声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七)公安分局。负责对妨碍专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