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第一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1
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上海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标准、规范
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定严格者为主
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及奖罚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履行《全装修工程产品保护标准作法(试行版)》与《铝合金门窗工程成品保护作业指引》相关的条款
要确保甲方客户满意和细部创优的要求,装修质量达到要求
确保履行甲方规定的《工序检查一览表》(详见附件)中的要求
处罚要求:a)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工序检查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申报检查的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每发现一处(次)罚款500元到5000元
b)不能按照甲方物业细部检查要求进行配合的,每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到10000元
c)施工段A完成后,乙方组织甲方、监理进行验收,得到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施工段B的施工,否则处罚10000到50000元,并负责未经同意的施工内容的拆除工作
d)甲方实行承包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甲方有权要求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场,对不能配合的,处罚5000元/人/次
e)乙方施工前,必须报送乙供材料清单,清单在甲方认可后,组织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的,报送甲方、监理认可,否则责令返工并处罚5000元/次
第五条工程保修期限从本全装修房开始集中办理入伙之日起计,保修两年
第九条工程质量17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一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一200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