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行为考究1建筑企业安全行为分析“安全链”与项目安全建筑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同时,建筑业是典型的基于项目的行业,讨论建筑企业安全行为离不开项目。因此,建筑企业安全行为管理应是一个双层次的管理体系,第一层面应该立足于企业管理,第二层面应立足于项目治理。建筑企业安全行为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管理责权配置和行为规范问题,应坚持历史的、比较的和系统的立场和观点,从管理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从制度创新上找出路。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建立面向双重对象的三层次分析框架,框架在横向上包括企业和项目两种组织形式,纵向上涵盖了体制、治理和管理三个层次。从该框架出发,可以得到一条“链”。该链条以安全行为管理体制为起点,以企业的安全行为为终点,在治理与管理两个中间环节上,存在着企业和项目两条平行的轴线。根据对企业的“内生性安全行为”和“外生性安全行为”的认识,可以推测出建筑企业安全行为问题层出不穷,一定是“链条”上的某些环节上出了问题;对“链条”进行梳理,或许能够解开前面提出的问题。(1)从企业安全管理来看:建筑市场产业结构失衡,僧多粥少,供给远大于需求,过度的竞争,再加上部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导致了企业内生性安全行为的不合理:安全投入的减少,安全机构尚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足,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企业安全问题。(2)从项目治理层面来看:一是建设项目法人缺位;在实践中,项目法人往往被等同于业主或使用单位,项目法人的缺位和非项目法人的越位问题显著,项目法人责任制浮于形式。二是控制方、咨询方,主要包括监理单位、项目公司等监管失控,尤其是工程监理机制形同虚设。由于项目外生性安全行为的选择,必将消减项目的经济利益,项目及建设项目法人以及第三方的博弈应运而生,但是项目法人的缺位以及第三方监管的失控滋生了项目短视的安全目标,最终导致企业不合理外生性安全行为的出现。(3)从国家安全管理体制方面:外部规制对提升建筑企业安全行为目标达到社会第1页共4页可接受水平是必要的,政府安全规制主体和企业经济目标的主体之间的博弈,决定了企业内生性安全行为和外生性安全行为的水平。但是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职业卫生部门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这使得企业经济目标起了主导作用,其实施内生性安全行为和外生性安全行为水平降低,即企业存在不安全行为选择,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2优化建筑企业安全行为的路径选择建筑企业行为的不合理既要从微观上治理,又要从宏观上改革;因此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模型应该是双层次的结构模型:第一层面应该从微观方面入手,立足于项目治理,企业管理;第二个层面应从宏观方面入手,立足于国家宏观调节机制和政府监管。(1)在微观方面,建筑企业安全行为合理化改革路径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实现:1)在企业安全管理层面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②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氛围在改进企业的安全行为方面有积极的作用,建筑企业可通过“亲情文化”、“不谴责”安全文化的建立,促进职工的安全行为的养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③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体,建筑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建立安全费用台账。④以人为本,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人是安全生产实践的主体,人的素质决定着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因此,紧紧抓住“人”这个最活跃的因素,通过行为路径管理体系的建立,养成职工良好的作业习惯,降低企业生产事故率。2)在项目治理层面项目治理层面关键是合理配置项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了实现能力、资源和态度的最优匹配,充分激励协调参与主体的行为,项目治理模式应根据建筑市场和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进行合理选择,实现风险分担和激励强度有效可行的组合,确保项目参与者的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