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伙合同篇一:劳务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工程劳务承包)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劳务公司名称:山东良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就合伙承包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华新新干线住宅楼、沿街商业及地下车库工程商住小区基础劳务分包工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与山东良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签劳务承包合同所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附合同)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山东良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本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四、出资额、方式及收回1、甲方不以现金形式出资;主要体现在以上几个方面:①、负责与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前期分包合同的签订工作
②、负责协调同合作方的相关上通下达关系工作
③、负责协调同合作方的结款工作
2、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用作缴纳工程保证金
该资金从交款之日起按与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执行,并组织工人及施工;提供施工所需合同所要求的一切机具、设施设备;工人工资垫付;生活费垫付;承担工人工资高低、盈亏;承担施工期间的其它开支;保证工期、安全施工;等为条件
五、利润分配、分款方式及时机与债务承担责任划分1、扣除工人工资和甲方保证金后的余额为利润;现阶段双方认可的利润额为元/m2;2、利润分配为双方按各占50%比例分配;3、分款方式为双方结每一次帐后或工程款打入山东良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帐户后由乙方提现后以现金形式或打帐形式打入甲方指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