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合同担保统一规则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不清晰合同担保统一规章内容
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合同担保统一规章内容有肯定的规定,但是合同担保统一规章内容大家可能还不是很清晰,下面就合同担保统一规章内容作一个简要的阐述
第一条范围1
本规章适用于声明受国际商会(第325号出版物)关于投标、履行和偿还款项担保的规章(合同担保)管辖的任何担保、保函、赔偿函、保证或类似的义务担当,不论其使用何种名称或用何种措词来表达(担保)这一名称,本规章对此种担保的全部当事人都有约束力,除非在担保文书或此种担保的任何修改文件中另有不同的明文规定
凡本规章的任何规定与应适用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有抵触,而当事人又不得背离该项法律规定者,则适用该项法律规定
其次条定义就本规章来说:第2页共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1
投标担保,系指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即担保人)应投标人(即本人)的恳求,或根据另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依据本人(即指示人)的恳求所发出的指示,向招标的一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义务担当
依据此项义务担当,担保人担当因本人不履行投标所产生的义务而发生违约大事时,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
履行保证,系指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即担保人)应货物或劳务供应人或承包商(即本人)的恳求,或根据另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依据本人(即指示人)的恳求所发出的指示,向买方或发包人(即受益人)所作出的义务担当
依据此项义务担当,担保人担当因本人不履行本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下称合同)而发生违约大事时,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或者假如担保文书上有此规定,亦可由担保人选择由其支配履行合同
偿还款项担保,系指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即担保人)应货物或劳务供应人或承包商(即本人)的恳求,或根据另一家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