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维护服务承包合同甲方:福建农林大学签约地址: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运作规程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3]63号)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现依照年月日项目招标编号为“”的中标结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日常维护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日常维护服务工作范围清洁范围:学院专业教室(含机房)日常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洁。承包方式:乙方以工料全包的方式承包,“工”是指甲方现场所用保洁人员(食、宿自理),“料”是指清洁机械、清洁器具、各种清洁剂以及常用耗材;甲方原则上不提供任何物品,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何种物资必须特意指明并写入合同。.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乙方负责甲方规定范围内的清洁养护工作,每月服务费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圆,(小写)¥元(含人工工资,除垃圾筒外的所有保洁用品(含垃圾袋、抹布、消毒液、扫把,拖把等),乙方于当月完成任务后,持甲方指定人员签字验收的服务项目验收单,甲方于暑期和寒假前分二次支付服务承包费,合同费用年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圆,(小写)¥元。维护服务验收甲方委托专人负责乙方维护服务后的巡视验收及签字,如更换负责人需告知乙方。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从2015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壹年。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2、为乙方提供工作所用的水、电和存放器材等的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3、甲方有权根据清洁工作质量、标准的要求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并及时支付劳动费用。4、经甲方检视乙方工作有不到位的,应及时提示乙方现场保洁员改进或返工,不在结算工资时随意克扣乙方服务费用。5、甲方每月定期检查乙方工作完成情况,经甲方工作人员检视合格率低于90%以下时,甲方则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限期改进的警告,如甲方发出的两次书面警告后,乙方仍未改进,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10%的承包费进行处罚。6、当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甲方的工作内容,甲方不得拖延、克扣乙方服务报酬,不得随意要求或超越乙方做合同附件规定以外的质量要求或工作内容(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尊重乙方员工的人格及劳动,竭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合法纳税。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考核、并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3、乙方要对员工进行严格管理,自觉维护甲方权益,杜绝一切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需主动修复或赔偿。4、乙方工作时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保证不泄露甲方情报,知识,秘密等事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5、乙方以全包工料作业方式承包附件范围内的全部作业,日常所用各种劳动工具,耗材及清洁材料均由乙方自行提供。6、乙方要按定期保洁服务内容的承诺(详见附件),落实工作,达到甲方要求。7、乙方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人身保险,在作业期间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需另付其他费用。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配员工,在不超出合同规定时限的情况下自行调配时间,但应提前与甲方负责人沟通,再不影响甲方营业的情况下协调一致,同时安排员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9、乙方必须遵守招标时的签定安全承诺,即在合同服务期内,一切责任安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本合同的成交单位为(乙方),采购人为福州农林大学艺术学院园林学院(合署)(甲方)。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以本合同一个月的承包费用作为对对方的赔偿。2、如乙方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经甲方要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不必赔偿任何费用,但需按合同结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