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精品资料!下载后可编辑和复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与法律适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企业与内部职工之间签订的为完成肯定生产(销售)任务而商定的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内部常见的生产经营方式之一,长期以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作为经济合同案件,适应《经济合同法》来处理,但笔者认为,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有着明显的区分,二者的法律性质迥然不同。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在法律特征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主体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主体是作为公平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时,必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组织。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者之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属于不公平主体。第2页共4页精品资料!下载后可编辑和复制(二)客体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共同客体是社会经济秩序,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共同客体是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三)内容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有购销建筑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和财产保险等。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只是该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和与之有关的内容。(四)担保方式不同。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目前尚无合法的担保方式,保证金抵押金和风险金等均被劳动法明文禁止。(五)履行方式不同。由于经济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只是根据合同的商定以自己的意志独立履行义务,除受合同的约束外,不受对方意志的约束,而且可以托付他人履行义务。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有隶属关系,劳动者一般是使用企业供应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工具,根据企业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亲自履行义务,劳动者除受合同的约束外,还要受企业意志的约束。第3页共4页精品资料!下载后可编辑和复制(六)违约责任的担当方式不同。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担当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解除合同价格制裁定金制裁和给付逾期保管费等。违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责任担当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和支付赔偿金,以及接受用人单位的行政处分。详细表现形式往往是扣发工资奖金和行政处分。而且由于劳动者一方支付力量的限制,支付赔偿金在大多数状况下只是按损失大小酌情赔偿。通过对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特征性的对比分析可以熟悉到,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一方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一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完成肯定生产任务而订立的协议。作为劳动者,劳动是谋生的手段,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过程即是劳动者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义务所获得的酬劳,是等量劳动领取的等量酬劳,体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是社会主义按劳安排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详细表现。因此,笔者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劳动者在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第4页共4页精品资料!下载后可编辑和复制期间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详细途径和方式,与经济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分,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最为接近。所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理应受劳动法调整,而不能适应经济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