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设备类合同供应商的绩效评价作者:周建军谢浩来源:《中国经贸》2014年第12期【摘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供应商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可以改变以往缺乏评价依据,仅简单依赖采购部门主观印象的做法,避免供应商管理的随意性导致的供需关系不稳定,为实现供应商优胜劣汰和持续改进,创造公平竞争和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关键词】合同供应商;绩效评价供应商绩效评价是采购方对合同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合同义务履行程度以及整体履约行为满意程度的全面评价。通过周期性的绩效评价,可以及时发现供应商的不足,督促供应商改进提高,对于连续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可以暂停其投标或清除出合格供应商队伍,实现供应商的优胜劣汰和持续改进。一、设备类合同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成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由量化评价指标和否决性评价指标两部分构成,其中量化评价指标用于初始评级,否决性评价指标用于评级的修正,如下图。否决性评价指标包括公司范围内的不良记录,也包括发生在其他公司并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不良记录,因此在引导供应商诚信守法、创造公平竞争和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否决性评价指标主要有围标、陪标或串标,行贿行为,欺诈或造假行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实质性变更,重大安全、质量、环境影响事故,合同进度严重延误,单方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