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审查要点一、合同主体1
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名称应与合同出租方名称一致(所有权人书面同意转租或授权其他主体签署合同的除外);房产证上所载房屋用途与合同上约定用途一致
合同应当明确房屋所处位置,且该描述应当与房屋产权证书所载一致
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或产证尚在办理的,出租方提供其他书面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预售许可证等),并要求其在本租赁合同中承诺赔偿因产权问题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承租房屋的损失(如装修费用、租金差价、搬迁费用等)
如果房屋系转租的,应当要求出租方提供由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且须确认转租合同的转租期限和转租用途等条款未超过合同对方与房屋产权人之间租赁合同确定的内容(如属多次转租,应逐次审核前手出租方同意转租的文件直至产权人)
如果房屋系授权出租的,应当要求出租方提供由房屋产权人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且要求其在租赁合同中承诺赔偿因授权和产权问题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承租房屋的损失(如装修费用、租金差价、搬迁费用等)
共有房屋出租的,应确认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比如授权委托书等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
租赁厂房的,承租方的经营范围与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用途是否一致
承租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为从事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污染等行业
审查出租厂房是否能够从事上述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租赁标的物1
对租赁标的物的描述应准确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房屋所处的准确位置(如门牌号)以及租赁物的概要情况,如承租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楼层等,最好附图说明
此外,要对租赁物作完整描述,如不仅包括房屋且包括其相关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已具备的空调、水、电、供暖设备及相应的公共设施和共用面积等)
明确租赁标的物用途在租赁房屋前,应首先核实租赁房屋房产证上所载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