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6篇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1)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
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1
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1
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口货到后付款(提付)口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第五条违约责任1
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