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全称):无锡市惠山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乙方(全称):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政和大道(^澄路一惠山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工程内容:交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交通诱导系统、超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指挥中心、通信链路等智能化交通管理功能的智能化交通系统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政和大道(K2+530〜K9+105)电子警察、信号灯、电视监控等系统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接到开工通知后一星期;工期:3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柒佰贰拾叁万叁仟叁佰柒拾贰元(人民币)(小写):¥7233372
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中标工程报价单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次日起正式生效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