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体校规章制度【篇一:课余体育训练制度】 吉林市昌邑区林荫路实验小学校 体育传统项目训练制度 为规范体育传统项目的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和运动成绩,特制定本制度
(一)、 体育传统项目训练是指利用课余时间,对部分在体育方面有一定天赋或有某项运动特长的学生,以运动队、代表队等形式对他们进行较为系统的训练,旨在全面发展他们的体能和身心素质,提高某项运动技术和水平
(二)、学校体育传统项目训练是学校体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贯彻普及与提高要求的重要内容
(三)、学校体育传统项目训练目标是:对具有运动特长的在校学生进行全面身体训练,发展体能,掌握参训项目的基本技术和战术,不断提高运动成绩
(四)、体育传统项目训练的特点:一是业余性,二是基础性,三是广泛性
(五)、传统项目训练项目的确定:依据上级运动会所设定项目和上级举办的单项竞赛项目并考虑本校的师资力量、场地器材和生源情况加以确定
(六)、参训运动员的选拔:既考虑校内竞赛成绩又考虑有潜力取得优异运动成绩,既测试学生身体素质又测试学生心理素质
(七)、指导教师的配备:体育传统项目训练的指导教师或教练员,大多是由本校的体育教师担任,也可以选择其他有体育专长的老师担任
若条件允许,还可聘请业余体校的教练或体育俱乐部的教练来校担任运动队教练
(八)、规章制度的建立:为了实现学校体育传统项目训练的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必须建立健全训练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训练制度、奖惩制度、比赛制度、教练员责任制、学习检查制度等,保证参训学生的文化学习和运动训练都保持良好状态
(九)、传统项目训练计划的制订:训练计划是指对未来训练过程预先做出的 (十)、年度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是根据学校学年教学周期安排的训练计 一般按学期和季节将年度训练计划分为秋季、冬季、春季和夏季四个训练阶段
秋季阶段:全面发展身体素质,进行技术教学与训练,改进技术上存在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