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元 建 业 集 团管 理 制 度 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物资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物资管理体系,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集团所属各项物资供应及时,发挥集团对所属各单位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在改善原物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各级物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及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单位内部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规范第三条 工作职责范围:1、物资管理中心为集团物资管理的主要部门
2、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器材部为本单位的物资管理部门
3、项目部材料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物资的供应、消耗、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物资管理中心物资管理中心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 GB/T19001-2008、GB/T50430-2007、GB/T24001-2004、GB/T28001-2011 的标准结合本集团的具体情况制定集团物资管理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集团物资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3、负责督导各二级单位对集团物资管理制度的实施
4、负责制定集团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审核集团供应商资信评估报告并进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5、建立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各二、三级单位建立《不合格物资信息台帐》,并验证项目层级不合格物资处理过程和结果
6、收集大宗物资市场信息,汇总各区域报价信息,研究市场变动趋势,指导采购价格,统一采购标准,集团内部信息共享
7、加强督导各二、三级单位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建立《物资信息化管理台帐》
8、负责制定二、三级单位《日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范二、三级单位采购活动,对二、三级单位采购权限内的采购合同进行备案
在条件具备时,汇总二级单位集中采购计划,编制集团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集中采购
9、负责对直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
10、负责制定《物资项目标准化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