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求需求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4 号)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号),就 2008 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及相关业务编制本业务需求。本业务需求按照综合征管软件需要修改的业务内容划分为关联业务往来总体功能需求、具体申报需求、综合查询统计需求三部分。在总体功能需求部分主要是明确了关联业务往来申报与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的衔接,各报告表录入顺序、数据校验等内容;在具体申报需求部分,主要对企业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支付款项情况等年度申报内容、申报要求进行了阐述(列入《2008 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第 2 部分“申报”);综合业务查询统计需求部分,主要是对常用的一些查询统计进行了阐述(列入《2008 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第 3 部分“查询”)。一、 总体功能要求1、能够满足税务部门对申报数据的手工录入、电子申报接收、和网上申报接收的工作要求。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可以与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分开保存,但在其录入结束并进行数据保存时应给出提示“企业若存在与关联方业务往来、境外投资或对外支付款项等事项的,请按税法规定填报关联交易报告表”;3、在从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附表模块转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模块时,增加提示对话框:对话框 1:“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是/否)?如果选择“是”,则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一至表七内容;选择“否”,则不填后面的相关报表。”在弹出上述对话框的同时,提示以下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 105 条:企业未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或未保存同期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话框 2:“存在对外投资情况(是/否)”? 如果选择“是”,则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八内容;选择“否”,则不填。” 对话框 3:“存在对外支付款项情况(是/否)”?如果选择“是”,则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九内容;选择“否”,则不填。”4、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