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为适应国防科技及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事业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对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如下: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纪守法,品质良好,学风严谨,服从分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有为舰船科研事业服务的奉献精神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把握具有国内外前沿水平的学科发展动向
在轮机工程专业的研究方向上,能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重要的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解决工程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全面了解本专业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际前言、发展动向和核心内容,学位论文在学术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能熟练的运用第一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学术论文,且具有用外语表达学术见解,进行技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运用第二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具有勤奋刻苦、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个人素质
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凡修满本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并满足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上述培养目标者,经本人申请,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对其授予轮机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超过六年原则上取消学籍
具体的各学期学习要求为:年限学期学习内容考核节点备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完成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课程学习执行个人培养计划情况: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