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具体要求该要求,是省中心根据自己理解编制的,待各局明确人员后,将进行人员分工,对相应条款进行进一步完善,规范全省监测工作
1 质量管理制度建设(4 分)1.1 质量管理制度(2 分)考评要求:是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各分中心应该根据年初保定会议的总体要求,结合七项制度具体内容和监督检查考评表,编制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存入计量认证的管理体系要素“制度建设”中
2 实施效果(2 分)考评要求:相关人员是否了解质量管理制度或细则;是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或细则 要求全体人员学习七项制度,领会其实质;了解分中心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检查组现场考问,检查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与编制内容相符
2 水质监测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12 分)2
1 人员培训(3 分)考评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年度培训的流域或省级机构扣 1 分;根据七项制度要求,人员培训考核实行分级管理方式:关键岗位包括管理人员、评价人员、大型监测仪器使用、新技术应用培训由水利部统一组织;省中心采样及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由部和流域机构组织,分中心由省中心组织
所指管理人员为有人事部门任命、有行政职务的人员
检测人员换发证工作已经结束,证书即将发放
采样人员省中心已按照要求对分中心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水利部发放采样证书
按照最新规定承担送样任务的测站人员,也要发给采样证,每个站至少 2 人
鉴于测站人员多年前已经开始承担送样任务,此次不统一要求有集中培训的记录,可以搜集以前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 持证上岗率(9 分)考评要求: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主管领导无证扣 1 分;唐秦、省局管理人员尚未培训,应注意按要求参加;评价人员持证上岗率:分中心至少有 1 人有水资源评价、水资源论证证书;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率:考评要求为 100%
持证人员应有相关考试记录,监督检查时查验;采样人员持证上岗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