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采购合同供货单位(甲方):北京兴旺发农业科技发展中心购货单位(乙方):北京百年顺养殖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种类品种数量(吨)单价(元)单位总金额(元)全价饲料贝贝乳2010500吨210000全价饲料宝宝壮9010000吨900000预混饲料S10121809900吨1782000预混饲料S10131258100吨1012500合计:39045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玖拾万零肆仟伍佰圆整二、质量要求:饲料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物质,同时应符合供货方的产品企业标准
三、交货及验收:1、交货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分月交货)2、交货地点:百年顺养殖场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方验磅核对;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四、结算方式:乙方一次性或分几次将款项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五、违约责任: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3%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十日告知乙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