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3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
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2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 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内容及要求5
1 事故隐患分类5
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 隐患排查方法5
1 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 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3 排查隐患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