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人社局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资金申请通知(含申报指南与附件清单)一、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 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 号)以及《XX 省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XX 省人民政府令第 XX 号)精神,按照《XX 市 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XX 政办发〔2026〕X 号)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 2026 年度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聚焦市场主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推动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实现系统性优化、整体性提升
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部门,必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发力
资金安排要紧密围绕企业在用工招聘、技能培训、社保缴纳、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优先支持能够直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的项目
严禁“撒胡椒面”式分配,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分配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要建立统一的申报平台和评审机制,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行为,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
坚持绩效导向,注重实效
将绩效管理贯穿资金分配、使用、监督全过程
申报单位需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