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含政策解读与实施要点)一、总体要求与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疗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5 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国医疗资源配置现状和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依据与指导思想
本次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高水平开放为动力,旨在通过引进境外优质医疗资源、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弥补国内高端医疗服务供给不足,推动医疗服务体系转型升级
工作依据主要包括:一是《“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鼓励发展国际化医疗机构”;二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 年版)》已明确放宽医疗机构外资股比限制;三是 2025 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医疗领域对外开放的若干措施》要求“稳步推进独资医院试点”
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安全可控、分类推进的原则,确保试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试点工作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安全底线与开放创新相结合
在保障国家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患者权益的前提下,有序放宽外资举办独资医院的准入限制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与区域协调相结合
优先选择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国际化需求旺盛的地区开展试点,如[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重点区域,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错配
三是坚持政策支持与监管强化相结合
既要给予试点医院在税收、用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也要建立覆盖准入、运营、退出全过程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