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医保局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含分阶段任务清单)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 号)、《“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国办发〔2021〕36 号)及《2026 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基金监管为核心目标,加快推进医保领域数字政府建设,实现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 2026 年底,基本建成“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的医保数字政府服务新格局
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须达到100%,全程网办率不低于 95%;医保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应用,数据质量合格率须达到 98%以上;基金监管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监控,智能审核覆盖率须达到 90%以上;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达到国家等级保护三级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局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或信息化科),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督导考核等工作
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局办公室(信息化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负责项目管理、资金统筹、督查考核
待遇保障科:负责提出待遇结算、异地就医等业务数字化需求,配合数据治理及应用落地
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推动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编码贯标及数据标准化工作
基金监管科:负责提出智能审核、大数据筛查等监管数字化需求,牵头推进信用监管系统建设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负责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合同审查及政策法规支撑
市医保中心:负责具体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进“一窗通办”“掌上办”“自助办”等场景落地
各县(市、区)医保局:负责本地区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确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