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洗煤厂引水工程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渑池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选煤厂引水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渑池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引水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选煤厂引水工程工程地点:龙王庄矿外至渑池县英豪镇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选煤厂。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纸二工程承承包范围:按照甲方指定地点、要求,根据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选煤厂引水工程施工图0+226.44+406.6地段进行施工,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按设计要求施工。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二0—一年十月十日合同工期:天(按日历天数计)、质■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承包方式:包工、包安全,乙方负责提供机械、模板、搅拌机等机械以及工程所有的辅助材料。2.合同价款、工程变更设计及结算原则:合同价为顶管、普通管路铺设每米73元(大写:柒拾叁元整);干井每座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放水池每座单价600元(大写:陆佰元整)。在施工结算时,除合同明确的设计变更等调整条件夕卜,其它费用不予调整。发生设计变更所增减工程量按合同价原则计算价款增减量。设计变更价款计算原则:按2008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取所有费用后,工程造价下浮10%。六、组成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书;2、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4、工程报价单和发包方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工程质量与检验:1、按相关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以及现场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业主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业主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甲方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后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业主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5、因甲方监理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八、安全施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2、乙方施工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否则,乙方不得开工。九、工程变更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十、竣工验收与结算1、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乙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