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舞蹈培训合作协议书(律师修改)合作协议书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为保障合作良好、有序运行,充分保护各方的正当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就双方在开设舞蹈艺术培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舞蹈艺术培训中心
第二条合作方式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教学设备,广告宣传、招生等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
2、由甲方董事长郭淑芳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董事长,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由乙方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校长兼总教练,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负责招聘教学师资及员工,组织教学培训等
3、乙方招聘的教学师资及员工与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教师工酬根据教师级别不同按每课时200-400元的不同标准由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教师工酬以日结方式进行结算
4、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单独的财务账簿及账户,独立核算,每月核算一次,实行专款专用
5、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会计兼任,会计的工资报酬由甲方承担
出纳由乙方选任,工资报酬(5000元/月)由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
6、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根据市场情况拟设置培训班如下:①摩登班(少儿、成人),②拉丁(少儿、成人),③交谊舞(成人、企业家班),④、莎莎舞,⑤三步踩,⑥肚皮舞,⑦瑜珈班,⑧街舞,⑨操课
第三条授课时间及方式地点具体上课时间以课程表安排为准,45--60分钟为一个课时
授课地点为甲方提供的教学场地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
在开办初期,甲方提供位于不少于200平方米房屋一间作教室使用,及约平方米房屋一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