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退休干部企业任职监督扎紧党管干部篱笆《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认真遵守。(新京报6月18日)近来频繁曝光的退休高官违规到企业任职的报道,让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社会舆论对相关制度产生了疑虑。如何提高对退休官员的监督约束,有效防范官商“勾肩搭背”的腐败行为,成为普遍关注的话题。吉林三名副省级官员违规任职的案例,反映出当下经济领域的新变化,党管干部遇到更新更高的要求。上市国企、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大学院校、智库等,无一例外都对退休官员的“余热”青睐有佳。有的相中个人能力;有的看重名气威望;更有甚者,对高官出于政治优势时掌握的“人情资源网”、内幕信息等垂涎不已。其中不乏有真正为社会作出杰出贡献的事例,也存在着不少投机钻营、谋取私利的现象。各类经济组织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与形形色色的退休、在职高官两相交织,灰色地带隐藏其中,不但难察觉,且法律壁垒较高,即使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也难以法律制度和党内法规判定查处。如果党政部门出台更严格的干部管理条例,会阻碍到人才的合理流动,而制度缺位又有纵容之嫌。真可谓顾此失彼,难以两全其美。“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此类症结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党政领导干部人才交流制度没有适时更新,与时俱进。以往组织人事工作,过分看重领导干部政治立场、党性修养以及岗位履职情况,工作能力主要体现在对上级政策的贯彻执行力上。对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评价,长期停留在行政制度需要层面,缺乏社会价值衡量标准。对领导干部潜在价值认识不清,发现、培养和开发的投入力度严重不足。退休高官违规任职情况频现,归根究底,是“潜在价值”长期闲置,直至退休后才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挖掘整理”。企业从自身战略定位出发,第1页共2页给退休官员重新做分析评估,“量身定做”相应岗位,成功转化出需要的经济价值。企业营销战略取得成功的同时,反衬出组织人事部门转变人才观念的紧迫。各级党组织应该进一步加强与同级企业类党组织的密切联系,在组织人事工作框架内,建立优秀人才交流和意见反馈双向流动机制。充分整合现有人才交流中心、干部考核任用、交流轮岗等部门资源,进行扩容升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把人才资源的规划,上升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高度,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测评、培养和有效使用。吸收借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功经验,将能力突出的在职、退休领导干部,纳入人才资源库,并将人才标准扩大到经济社会各主要领域。在原有考核制度中增加对社会价值的认定,实现不同类别人才分级分类管理,真正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企业优秀人才到行政部门任职,由本人提出岗位申请和财产、家庭等情况申报,企业党组织审核德能勤绩廉、任职经历、突出能力等情况,向同级组织部门提供任职推荐。在职或退休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同样提交相应材料,由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核,向企业类经济组织做任职推荐。组织部门牢牢掌握人才资源双向流动主动权,提升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双向流动中,无论“老少”,重在选拔为民务实清廉,社会价值贡献高的人才。严格筛选思想政治不过硬、奢靡之风盛行的慵懒散才,一经发现,做不称职论处。才能同高者,以德为先。投机钻营之流自然会在人力资源赛场上显露原形,权力寻租、权力磁场等违规行为也就无所遁形了。当今中国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既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又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保障。组织部门应当仁不让,充分做好党政部门人才资源的管理,实现对党、对国家、对社会的人才价值最大化,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谱写新的辉煌篇章。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