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纳税人领购地税发票须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1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0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国标税控装置(也称“国标税控收款机”),同时启用国标税控发票
一、使用国标税控装置及国标税控发票的纳税人范围自2007年8月1日起,凡在本市缴纳营业税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初次申请领购地税发票的纳税人(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装置,并开具国标税控发票
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领购《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定额发票月核定最高限额为4999元
二、关于国标税控产品的供应商及代理服务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对国标税控产品的选型招标工作,并最终确定六家国标税控生产企业作为北京市的国标税控装置供应商
经市局指定,丰台区范围内纳税人应购领使用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国标税控装置,北京安平泰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其代理销售服务商
三、关于国标税控装置的类型及价格国标税控装置分为三种类型,即:税控收款机、税控外挂器、金融税控收款机
税控收款机可开具国标税控机打卷式发票;税控外挂器(需与计算机和针式打印机配置使用)可开具国标税控机打折式发票;金融税控收款机暂缓推行
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购置
依据京地税票[2007]269号文件规定,税控收款机限价4050元/台,税控外挂器限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