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就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共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安装内容与费用1、安装内容:干挂石材安装,(含现场局部配切)、打胶、收边收口及完工后的初步清理等,图纸显示的该部分内容,乙方己充分理解,并己考虑在单价中。2、安装费用:分部分项包十单价祥见附表1,该包干价涵盖如下内容:1)本包十价涵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图纸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和主合同及图纸要求,达到业主、监理、总包方和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安装及配合费;技术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现场制作费;赶工费;物资进出场的装卸车人工费用;现场清理费;场内搬运费;吊兰的安装、移位费;保管费;保险费;成品保护费;风险包干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该工作所必需的、任何合理的、必不可少的工作所引起的费用,均已充分估计并已经考虑在单价价款中。2)本包干价涵盖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北京市有关管理部门对劳务承包及劳务人员应收取的所有费用。3)本工程所在的整体工程的质量奖项为建筑长城杯,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总承包人实现该质量目标,为实现该目标而可能进行的任何必要工作已考虑在本报价中。3、分包合同价格:分包合同价格是指中标通知书中填写的中标金额。分包合同价格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1)劳务分包签合同订以后,其工作范围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工作范围固定包死。甲方不接受基于甲方在招标阶段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作子目列项不全、错漏或偏差以及基于劳务分包人自身在投标阶段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2)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以后,分包合同工作范围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作子目单价包死,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接受劳务分包人基于任何工作子目在投标时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子目对应的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消耗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其他差错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3)劳务分包人进一步确认并同意,分包合同价格中包含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和为符合或满足本劳务分包合同中为劳务分包人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三、付款方式:1、进场第一个月,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必须由乙方承担的一切费用。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按制做龙骨完成合格的劳务作业量付乙方80%劳务款。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每月按进度付款,乙方每月25日前将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通过的劳务作业量上报甲方项目部,未经验收的劳务作业量甲方不予认可。2、甲方每月按认可劳务作业量的80%付进度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按甲方付款流程办理支付。3、当月中乙方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及其它各方面而导致的罚款甲方可在当月申请劳务作业款中或在最终结算时予以扣除。4、工程整体竣工验收(以四方验收单为准)双方办理完结算后付至决算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质保金。5、乙方必须提供税务局认可正式劳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四、结算1、结算原则:单价固定不变(见附表1),工程量据实结算。2、结算时间:整体工程竣工(以四方验收单为准)。3、结算依据和解释顺序:⑴本合同约定内容(2)现场签证及变更⑶罚款单(4)材料损耗结算单(5)质量验收确认单,工序报验资料4、现场材料损耗按双方签订的损耗比例执行。超出损耗比例部分,按原材料到场成本价计算。五、安装工期和质量:1、安装工期:1)外立面封闭日期:2008年10月中旬进场2009年4月底完成。2)交工日期:2009年5月10日。2、工期延误:1)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甲方按每天绝0元扣罚乙方(含阶段性工期)。2)乙方保证派驻充足且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进驻现场,不应因人力不足等原因造成误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劳动力不足不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