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合同管理9.1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程序和方法9.1.1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⑴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1)2)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定货合同),并参加与各类合同谈判;3)4)5)进行上述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的检查;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向业主递交有关合同管理的报表和报告。9.1.2合同管理的工作原则合同管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业主与设计、材料设备、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的管理工作,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组织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体现“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正当权益。在业主签订上述合同时,项目总监应注意在这些合同中有明确的监理工程师地位、管理权限及协调关系的内容,以便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合同管理的原则是要求监理工程师从监理目标控制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问题。9.1.3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程序收集,熟悉合同管理工作有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合同管理工作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变更管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费用索赔管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延期,延误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合同争议调解(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否是否调解成功是否配合仲裁诉讼(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否是协助合同解除是否解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发生争议否继续履行协助合同终止(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9.1.4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主要方法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有个适宜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监理控制,对工程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几个阶段。9.2合同争议的调整9.2.1合同争议调整的基本程序争议发生争议一方或双方书面提交解决争议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并作出处理决定合同争议解决9.2.2合同争议调整的具体方法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法院判决双方满意对决定不满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a、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b、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c、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e、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f、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9.3合同管理的监理技术、组织、经济、合同措施9.3.1技术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分包,严禁不合法的分包。(2)熟悉掌握本工程所有合同的各项条款要求,严格按合同进行监理工作。(3)做好合同管理的预控工作,针对有可能发生合同争议及纠纷的部分做好预测,采取对策,减少各类索赔的可能。9.3.2组织措施(1)建立并完善监理组织机构,设专人进行合同管理,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2)编制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计划。(3)建立工程合同变更、工程暂停等合同纠纷的处理制度,明确审核处理责任。9.3.3经济措施(1)按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2)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严格控制合同外工程款的发生。9.3.4合同措施(1)做好合同执行情况记录,保存所有合同文件,注意收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