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简单甲方:乙方: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一、承包―土地面积共为—亩,四至界限为东至北至。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月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日。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简单(二)甲方名称(承包方):地址:区镇村乙方名称:(受让方)市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区开发区路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农产品的种植。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谿、面积:甲方将承包的耕地号,共计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谿(名称、四至)。(见土地现状平面图)。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支付,每亩元。乙方每年月日前必须一次性支付当年甲方元/亩的土地流转费,合计元。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或协定重新签订流转合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协助乙方搞好田间管理工作,若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改变土地原貌,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在劳务费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甲方劳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机械事故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2、...